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2 |
(七)其他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表彰奖励人数 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金30万元.设立"兴滇人才奖"提名奖,奖励人数不超过20名,每人奖金5万元.往届"兴滇人才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评奖.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第三届"兴滇人才奖"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逐级推荐上报.其中,各州市推荐的人选由州市党委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省直单位推荐的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二)社会推荐.由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在本行业、本领域内推荐,直接向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三)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向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五、评审与表彰
(一)以评选工作办公室名义在我省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兴滇人才奖"的评选.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在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类推荐(或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评选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类别人才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行业评审.
(四)在行业评审的基础上,召开第一次评委会进行初评,差额提出"兴滇人才奖"初步候选人.
(五)在我省主要媒体公布"兴滇人才奖"初步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公众可以通过登陆"云南网"(http://www.yunnan.cn)或使用手机短信参与投票.
(六)召开第二次评委会进行复评,确定不超过10名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和不超过20名的提名奖候选人名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委常委会审定.
(七)省委、省政府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委会,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省"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云南省"兴滇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成立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真正把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广泛普及宣传科学人才观,努力营造尊知重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才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推荐(自荐)起止日期为2012年7月17日至31日,共15天,逾期不予受理.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书面推荐(自荐)材料的报送要求是: 1.属组织推荐的,须有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和《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
属社会推荐的,须有推荐组织的推荐报告和《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