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2 |
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企业所在县区―企业法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若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项目初审
(一)初审内容.项目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创业项目查验报告,确保推荐的项目及申请人信息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同时,组织对申请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向项目办推荐进入复审的项目,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75%以内.初审情况项目办将适时进行核查.
(二)初审时间.项目初审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31日;
(三)报送材料.8月9日之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人社局必须将初审结果纸质材料报送市项目办. 报送材料如下: 大学生创业项目 (1)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接受报名和初审的情况报告;
(2)推荐参加复审项目的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PPT等. (3)《创业项目查验报告》、《泛海扬帆行动项目评审表》. 2.小微企业创业项目 (1)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接受报名和初审的情况报告;
(2)推荐参加复审项目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PPT等;
(3)《创业项目查验报告》、《泛海扬帆行动项目评审表》.
三、创业培训 采用创业培训班和网上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业培训.申报项目较多的县区,可开设创业培训班.申报项目相对较少、达不到开班规模的,通知项目申请人采用网上自主培训的方式,登录"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官方网站,下载相关创业培训课件和《创业计划书模板》,自主学习并撰写《创业计划书》.注:网上的《创业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无须受模板限制.在提交《创业计划书》之前没有参加系统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之后仍可申请在创业所在县(市)区或开发(度假)园区参加创业培训.
四、项目复审
(一)复审程序.项目复审工作由市项目办负责.复审工作包括以下程序:一是组建复审小组针对通过初审项目的《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实地抽查;
二是分组开展现场路演答辩,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三是对通过复审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二)复审时间.8月12日至 8月16日.
五、项目集中评审
(一)专家集中评审程序.项目专家集中评审工作由市项目办负责.专家集中评审包括以下程序:一是分组开展现场路演答辩,二是组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确定最终资助的项目名单及金额;
三是对最终资助的项目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
(二)专家集中评审时间.8月26日至8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为申报提供虚假资料和虚假信息的,取消申报资格. 2.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资格审查、实地查验和项目初审等相关工作,并按规定时上报相关资料. 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扩大影响,营造氛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4.项目评审各阶段的评审结果都将在活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市项目办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代理机构和个人代理办理"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的申报及评审等相关事宜,创业者必须自行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加强宣传,加大审核监督力度,提醒广大创业者,防范假借市项目办名义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