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2 |
(二)县道、大中修计划管理 1.县道的日常养护计划,由地方公路管理段报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编制项目建议,经州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准,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3.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及改造工程是公路养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些交通量较大的县道公路、乡级公路或矿区路、旅游路,每年要根据路况实际,做出年度改造计划,同时对危险桥涵治理、农村公路改造做到年年有安排,年年有落实.?
第五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九条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细则. 第二十条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要机构,合理确定地方公路管理段的管理人员,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和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科学合理的制度管人和制度办事,并用
图表的方式张贴悬挂于显眼位置,方便监督管理.主要有:
(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道路、桥梁养护工程管理人员职责;
4.安全管理员职责等.
(二)管理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合同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制度;
5.农村公路路况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6.水毁防抢险预案等.
第六章 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技术易难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善四类.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沥青路面、水泥路面的大中修工程、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向社会公开召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工程单位组织实施.沥青、水泥路面修补等小型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专业化养护单位或者由养护中心完成;
村道和部份乡道的日常养护,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养护. 第二十四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单位和个人签定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要加强路面、路基排水、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管理养护工作,做到全面养护.
第七章 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公路管理养护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第二十七条 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乡道和村道公路养护参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县道执行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乡道、村道执行《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弹石路面按《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及审批、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等,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县地方公路养护段应重视在实际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节约成本,提高养护质量.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二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运行安全,管理养护机构和所涉各养护作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十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养护作业还应参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