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2 |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月18日至3月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
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至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根据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强精准招聘,加大紧缺师资和高中教师补充力度,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师资需求.各县(市、区)补充的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低于30%的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其中中小学美育学科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同时,各地要在本级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做好幼教师资补充工作,编制不足的,应以县域为单位进行统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
(二)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支持各地采取专项公开招聘形式,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对通过专项公开招聘到乡村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工作协议,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岗位职责、违约责任等事项,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
(三)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山区学校招聘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山区县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对放宽条件招聘的教师,可设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
(四)各地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现象.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以市、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方案需报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核准.
(五)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