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2 |
1、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页数();
2、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书(复印件),页数();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页数();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页数();
5、单位经办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页数();
6、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页数();
7、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批文(复印件),页数();
8、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申报表.
单位申明 本单位依法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予办理. 填报人: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公章: 社保经办 机构意见 业务专用章: 社会保险登记编号 填写说明 1.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单位名称:与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字段长度:不超过100个汉字. 3.地址邮编: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及邮编.提供国标码表选择精确到街道,精确到镇+手工录入门牌号. 4.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相应信息;
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持有两证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 5.行政级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照批准成立时核定的单位行政级别,分别填写 正省部级、副省部级、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股级、副股级 等;
公益类事业单位已核定级别的按照 相当XX级别 填写,未核定级别的按照 未定级 填写. 6.单位批准成立信息:指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相应信息.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
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8.经办人员:填写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 9.经办人员所属部门:填写参保单位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部门. 10.单位性质:按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上的内容勾选: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1.隶属关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进行勾选,中央、省、市、区、县、乡镇、军队、其他. 12.事业单位类型:按照批准的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进行勾选. 13.经费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进行勾选. 14.所属行业:事业单位根据行业分类进行勾选,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其他. 15.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编号:填写参保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名称和对应的单位编号,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本项可以不填写. 在编人数:由编制部门批准的总人数,其中分为财政全额拨款非财政全额拨款. 16.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参保单位缴纳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所对应的开户银行. 17.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将作为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待遇和相关费用结算银行卡,每个单位只能从以下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进行勾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 此处所列银行以各地人社部门确定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准,由各地自行修改.各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应满足待遇发放相关要求. 18.参保日期:2014年10月1日之前批准的单位,参保日期为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