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2 |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 按照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上报如下材料:
(一)《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
最高学历的毕业(肄业、结业,含第二学历)证书、《专业合格证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2.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学人员须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高级证》或2001年7月20日前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Windows版合格证书》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书》(注:如证书无编号和颁证时间的,须提供颁证审批名册).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95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可免《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高级证》. 4.《益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5.《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 6.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注: 1.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相应的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2.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和《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单位公示期意见栏)内必须填有"公示七天无异议"的公示意见.
(四)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述职主要陈述任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级各类各种奖励的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或相关证明材料. 3.前一年内(2012年下学期至2013年上学期)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含电子备课教案;
教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并附周教学课程表(工作量),及担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科技推广及开发、培养和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经验总结、论文、著作的代表作1―2篇.其中教学人员的不限公开发表,教研人员的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4.教学人员、教育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提交前一年内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教学人员必须交每期不少于10节、教研人员必须交每期不少于40节的听、评课笔记).属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必须提供本年教育教学能力考评表. 6.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的专业课教学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份. 7.特别优秀者,按照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破格基本条件的(两大项中各达到一项要求者)可取得评审资格,按正常程序评审. 8.申报对象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