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2 |
一、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二、承办机构 区民政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实施)
三、服务对象 退役士兵
四、服务流程 区民政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五、办理时限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弋江区民政局(4835206)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二、承办机构 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共同实施)
三、服务对象 退役士兵
四、服务流程 区民政局业务科室根据退役士兵报到时登记的个人的求职意向其推荐或参加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
五、办理时限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弋江区民政局(4835206) 烈士评定材料核实转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第九条: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二、承办机构 弋江区民政局
三、服务对象 牺牲人员家属
四、申请条件 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6.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