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2 |
2016年8月22日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是反映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的管理平台.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冀教发〔2008〕9号)、《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数据平台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数据采集平台长期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统计结果的研究、分析、上报;
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组长:乔跃兵 副组长:李炳仁、张中兴、陈树君、才晓茹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负责平台数据信息内涵的解释;
数据采集的组织与审核;
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向省教育厅上报平台数据;
起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人才培养质量年报.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为部门数据采集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填报.
二、数据采集分工及职责 数据采集实行分级负责制,分别是部门数据采集人、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所负责项目划分见附件一. 1.数据采集人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必须熟悉数据填报规则,明确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内涵,对本人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时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填报数据的检查、审核. 3.牵头部门由多个组织单位共同完成的数据表格,由牵头部门组织填报、汇总、审核,对不同数据表中相关数据的统
一、闭合负责,反馈审核意见,并督办其及时修改提交. 4.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的分工、培训;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层面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办按时修改;
提请学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
三、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 1.培训.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解填写数据采集平台项目内涵,明确任务和要求. 2.前期准备.数据集中采集填报前,由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对采集学年的教师信息、专业信息、课程信息进行更新,完成网络版平台的初始化、权限设置和和任务分配. 3.数据采集.数据采集要求源头输入,由数据采集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组织数据填报人/单位进行数据填报.然后依据分工职责逐级审核反馈、上报. 4.数据采集时间安排 (1)上报省教育厅的数据采集平台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报送具体时间按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2)根据教育部"提高采集频率,逐步实现实时采集过程数据"的要求,学校将逐步推进网络版平台的常态化应用,不断完善数据采集与检查机制,组织各数据产生源头及时补充数据并更新已发生变化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