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2 |
5、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地方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施工及运营过程社会稳定.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化学需氧量(COD):0.387吨/年、氨氮(NH3-N):0.002吨/年,NOX:0.96吨/年.
四、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