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2 |
电话:0570-4962111. 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
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二、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
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
电话:0570-403193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西一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贺村第一中学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
电话:13735056765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贺村第一中学(江城北路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
电话:0570-403319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财政局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贺村第一中学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贺村第一中学计算机房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价 400000元4采购期限 项目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5 谈判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6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8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2018年12月5日16: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西一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