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2

10、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自2018年11 月21 日至2018年11 月27 日9:00- 17:00(北京时间)在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七、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3: 40到14: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8年12 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

电话:

1598436987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邮编:614000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

电话: 0833-2456276 电子邮件:1206858938@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76.392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供应商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且能够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参谈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参谈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参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参谈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参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参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参谈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参谈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参谈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参谈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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