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2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内,烟台路北侧,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5万元.项目新建四个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储、办公、配电等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购置所需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0吨铝钎焊剂、5000吨漆雾凝聚剂、2000吨重金属离子捕捉剂、3000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3000吨硫酸钾.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赣榆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内容建设.
二、本项目属未批先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赣榆区环保局已对你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赣环罚字[2015]10号).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
三、原则同意赣榆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消耗量,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本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应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二)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废水经过预处理后全部进入厂区污水站,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措施,并加强废水水质监控,确保各类废水水质满足报告书所列的标准后,通过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我局备案,在建设中严格落实.
(三) 项目使用园区集中供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建7座排气筒,其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所列.项目废气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我局备案,在建设中严格落实. 有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须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的标准值要求;
甲醛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中的限值要求;
硫化氢的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值要求;
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甲醛、氯化氢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