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2 |
16 0.3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16:特种防护类3
76 1.5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17:空气呼吸器 822.39 16.4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18:消防用枪类 38.38 0.7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19:多功能消防水枪 22.08 0.4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0:其他消防用绳索类 12.333 0.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1:水域救援用绳索 11.86 0.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2:有毒、可燃气体探测仪1 2.48 0.04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23:有毒、可燃气体探测仪2 12.38 0.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4:消防用红外线热像仪1
54 1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5:消防用红外线热像仪2 40.6 0.8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26:消防用炮类1 7.2 0.1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7:消防用炮类2 12.4 0.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28:消防用炮类3 13.6 0.2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29: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03.173
2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0: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48.75 0.9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1:其他照明类 23.455 0.4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2:消防安全吊带 100.15
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33: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64.7 3.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34:音频生命探测仪
12 0.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分包35:雷达生命探测仪、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38.5 0.7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6:水带及配件 210.796 4.2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7:空气填充泵
22 0.4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分包38:消防救援安全腰带 108.54
2 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809.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0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