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可膨胀石墨的膨化粉碎及石墨的烘干混料粉碎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新天和碳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原希建 联系人 原希建 通讯地址 莱西市南墅镇水源路西元合建材北地块1-1地块(位于莱西市南墅镇石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联系电话
15192630057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600 建设地点 莱西市南墅镇水源路西元合建材北地块1-1地块(位于莱西市南墅镇石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立项审批 部门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285-10-03-00000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602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1.0 预期投产日期 2018.9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青岛新天和石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位于莱西市南墅镇水源路西元合建材北地块1-1地块(位于莱西市南墅镇石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球形石墨、微粉石墨、及石墨烘干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已于2017年5月19日取得莱西市环保局的备案(西环备[2017]52号).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青岛新天和石墨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可膨胀石墨的膨化粉碎机石墨的烘干混料粉碎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6028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项目依据项目原有车间进行改造建设,设备已安装,未投入生产,新增生产设备150台套.项目扩建年产1000吨可膨胀石墨膨化粉碎生产线1条,年产2000吨石墨粉碎混料生产线5条,年产1500吨石墨烘干生产线3条,年产2000吨石墨混料生产线3条,年产200吨石墨纸粉碎生产线1条,年产2000吨球形石墨生产线1条. 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建成,未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手续.莱西市环境保护局针对其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于2018年5月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西环改字z2018{第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字z2018{第11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环告字[2018]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1号部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新天和碳材料有限公司特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