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2 |
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
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 正本 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 副本 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