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2 |
一、时间:2011年11月14日8:30―18:00
二、地点:省发改委人事教育处(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改委机关办公楼318房间)
三、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资格审查表(如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确实有困难,经省发改委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时资格条件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