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2 |
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贷款卡在全国通用. 一个借款人可申领一张贷款卡.贷款卡编码惟一. 持有贷款卡的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变更登记: 借款人名称变更;
借款人住所变更;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更换;
借款人注册资本变更;
借款人组织形式变更. 贷款卡实行年审制度.借款人必须在人民银行公告时间内持贷款卡和相关材料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年审手续. 注:不参加年审的借款人贷款卡将失去效用.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人民银行应将其所持贷款卡注销: 借款人被宣告破产;
借款人解散;
借款人依法被撤销;
借款人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它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
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6)法人企业领卡前须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办理月上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