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2 |
理事单位:20000元/年;
监事单位:20000/年;
副会长单位:40000元/年;
秘书长单位:50000元/年;
监事长单位:60000元/年;
会长单位:60000元/年;
名誉会长单位:60000元/年 领取证书和牌匾 申请单位到协会领取证书和牌匾. 注:牌匾费用另收200元.
二、组织会员活动 提供热门技术、优惠政策、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等免费讲座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信息,请经常查看协会网站的通知.
三、组织锂电产品推介活动 协助会员单位组织锂电产品推介活动,由会员单位提出活动的初步方案后,与会员部进行共同商讨确定,共同组织实施.
四、开展"东莞锂电产品"评选活动 每年开展一次"东莞锂电产品"评选活动,会员仅收成本费,具体信息请见协会网站通知.
五、配合东莞锂电行业协会开展锂电产品推优活动 配合东莞锂电行业协会开展锂电产品推优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具体信息请见协会网站通知.
六、会员信息维护 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经常登录协会网站,及时更新本单位在协会网站上登记的信息,尤其是各类联络信息,否则您将无法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
七、联络方式 刘成
电话:1371741203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郑春阳
电话:15899911092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产业统计 产业统计月报填报须知
一、填报流程
1、企业在东莞市锂电行业协会管理系统点击"数据填报",密码如未改,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
2、登录系统后,左栏"报告管理",点击"企业月报-填报",并创建工单即可填写报表数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上传数据.企业提交数据前请仔细检查数据是否正确,单位是否有误.如首次使用该系统,请先在"企业信息维护"完善单位信息.
二、注意事项:
1、 锂电行业百强企业每月14日前通过系统报送数据,其他企业于季度结束后当月(如第一季度则为4月,其他季度类推)14日前报送数据.填报的数据均为从一月份开始的累计数.
2、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锂电企业有义务上报数据,100万元以下的锂电行业企业可以选择不报,但须与年审数据一致.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积极配合数据上报工作.
3、企业上报数据请务必检查单位是否准确,软件企业月报中单位为万元.
4、如对表中指标不理解可下载报表上方的指标解释.
5、季报系统已不再使用,季报数据报表中的数据仅作为历史数据供企业作参考. 统计负责人:刘成13717412031 郑春阳
15899911092 展览与交流
一、组织出国及境外考察和交流 组织出国及境外考察和交流,具体信息请见协会网站通知.
二、组织国内和境外重要展览活动 组织国内和境外重要展览活动,具体信息请见协会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