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2 |
根据本学院的实际工作,结合鉴定所的具体工作条件和组织状况以及社会、企业和劳动者的需要来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年底制度下一年的鉴定计划,根据情况变化或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 发布公告.根据鉴定计划的有关内容,每次鉴定实施前30日发布公告或通知.公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鉴定的职业(工种)或类别名称,技术等级,鉴定对象申报条件,报名的地点、时间,鉴定收费项目标准,鉴定方法、参考教材,鉴定时间地点. 组织报名.鉴定所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报名,于考前10天截止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鉴定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合法性、有效性,并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证部门核准备案后,签发《准考证》. 提取试卷.鉴定所根据报考人数、报考技术等级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证部门申请提取鉴定试卷,并切实做好保密、保管工作. 考前准备.鉴定所应根据鉴定程序规范和考核任务要求,选择符合鉴定要求的环境并准备必要的条件.主要包括考场设置、组织考评人员、考核所需物品的准备和考务服务安排等. 鉴定实施.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鉴定考核. 考评人员应按计划执行考评任务.监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考核鉴定应按照鉴定规范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考评人员及考务人员负责考场管理、组织实施考核及评判,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派遣巡视督导. 呈报鉴定结果.鉴定所应在每次鉴定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证部门呈报鉴定成绩数据,并上报鉴定合格人员名册等规定材料. 核发证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证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进行审查、核定发证后,鉴定所负责及时发布鉴定结果,并将证书送(转)交本人. 鉴定资料归档.鉴定所在每次鉴定结束后,应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建立有关要求,将鉴定资料进行汇总、整理与存档.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 在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鉴定所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根据鉴定所规范制定好鉴定所规章制度,负责对本鉴定所人员的定岗和考核. 组织各种职鉴法规的宣传活动. 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鉴定工作发展趋势,推进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所长负责制.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 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指导副所长处理好职业技能所日常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坚持 安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