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02
关于举行2017年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的有关要求,2017年12月17日我省将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并在结束后分批次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

),等级为初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经过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灭火救援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 1.理论考试费:35元/人;

2.技能操作考试费:180元/人(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中使用的灭火器、泡沫液等一次性消耗材料按实际购进价收取);

3.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可享受部分考试费用减免,减免后理论考试费为20元/人,技能操作考试费为100元/人.

四、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

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

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下午14:00.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时间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免培鉴定(自主报名)考生统一在鉴定站进行考核,其余考生就近安排至鉴定站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鉴定点进行考核.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经消防职业培训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培训机构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并由培训机构盖章;

5.由他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6.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5张.

(二)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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