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2 |
并就做好第一批 领跑者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方案》,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今年第一批申报工业企业能效 领跑者 的产品包括火电、黄磷、钢铁、工业硅、电解铝、水泥、白砂糖等7类产品.
二、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生产以上7类产品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第一批能效 领跑者 ,按照《方案》要求如实填写附表
1、附表2,经县、州市两级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15年8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节能监察中心. 联系人:省节能监察中心 付柄林
电话:13908858789 0871―63335875(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李红玲
电话:0871―63513260 附件: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 领跑者 制度实施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 领跑者 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管理,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根据国家《能效 领跑者 制度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3001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建立工业企业能效 领跑者 制度,通过树立节能标杆企业及单位产品能耗先进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措施,借助 领跑者 的示范作用和先进经验,激励其他企业向能效 领跑者 看齐,不断提升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 领跑者 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广大企业追逐能效 领跑者 .编制工业能效指南,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加强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适时将能效 领跑者 指标纳入能效、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修订机制.
二、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煤炭、火电、黄磷、电石、合成氨、钢铁、焦炭、工业硅、电解铝、铅锌、水泥、白砂糖、卷烟等13类产品实施能效 领跑者 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产品.
三、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属于生产上述产品的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1、注册地在云南省.
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计算边界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3、完成 十二五 以来各年度的节能目标,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可计量、可报告、可核证.
5、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或评价工作;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建立了节能奖励制度;
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