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2 |
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谈判而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谈判评审的依据;
⑶ 谈判组织机构 是指组织这次谈判的贵州大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
⑷ 供应商 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⑸ 甲方 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
⑹ 乙方 是指成交供应商. 3.1.4 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谈判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3.1.6供应商必须在 2018年 2月5日下午
11 时30 分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向以下账户转入谈判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 户名: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3.1.7 谈判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谈判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无息退还.
一、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给采购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交纳谈判保证金后,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会议并递交响应文件的;
(2)谈判会议开始后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或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对其报价撤回的;
(3)从本项目成交公告期满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未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4)从本项目成交公告期满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权利的;
(5)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放弃成交权利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
(6)投标人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会议要求签订合同或企图改变报价中原有承诺的;
(7)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条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