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2 |
也可由8个以内的单位分别建设、管理和经营,每个单位成方连片建设面积不少于200亩,由县农业局组织联合申报,共同填报申报书.申报书需附建设地点及现有设施田间布局示意图,经县农业局、财政局审查并报设区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审核;
省直管县申报的,由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审核.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一式两份.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结果在河北农业信息网公示.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内容 补助资金管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标准化创建项目,通过市级或省直管县验收的,给予5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申报书要求编制.新建冬季应急设施蔬菜试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250万元,主要用于棚室建设.补助资金不得列支项目验收等管理性费用.
四、验收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程序.标准化创建项目完成建设后,由县农业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请设区市农业局组织验收.验收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报请验收的,视为自动放弃.省直管县由直管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公示7天.冬季应急设施蔬菜试点资金先期预拨到承担单位所在设区市或直管县财政部门,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二)验收内容.严格执行《河北省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6.1)和《河北省2015年食用菌标准化创建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6.2),包括技术管理、现场检查、账目发票核实、综合考评等环节,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效果和绩效情况综合评价,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等考核验收标准其中一项不合格内容的,要直接淘汰.
(三)兑付补助.县级农业部门根据市级验收意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完整性和资金用途进行审核后拨付资金.为了加快各设区市资金拨付进度,各市创建单位名单确定后,可按创建单位区域归属和省定补助标准,将省级补助资金先行下达到县(市),待市级验收完成后向项目建设单位兑付补助资金.因项目单位未通过验收补助资金未支出的,由省级统筹用于支持通过验收且供应京津蔬菜贡献突出的创建单位.
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实施单位确定后,设区市和县农业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加强项目管理.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督导检查,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和完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和技术落实.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资金用途,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县级要健全管理档案,明晰相关环节和审核验收责任,作为后续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供应京津市场量大质优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省级将安排专项检查和抽查,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查处违反本意见和财务纪律投诉. 联系及投诉受理单位及
电话: 省蔬菜产业发展局: 0311-86210198,[email protected]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0311-86045671,[email protected] 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食用菌): 0311-85815430,[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农业处: 0311-66651136,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1 2015年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创建项目分配表 1-2 河北省农口项目(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审核意见单 1-3 河北省2015年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创建项目 申报书 1-4 河北省2015年新建冬季应急设施蔬菜试点项目 申报书 1-5 标准化创建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 1-6.1河北省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1-6.2河北省2015年食用菌标准化创建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1-7 设施园区平面示意图例 1-8 河北省供京津蔬菜(食用菌)示范园 标识牌式样 1-9 河北省2015年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创建项目领 导小组名单 附件1-1 2015年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创建项目分配表 设区市 省直管县 申报指标数 邯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