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07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拟选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浙江拓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中高档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的评价范围:一般项目 法定代表人:方定标 (签章) 主持编制机构: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签章) 浙江拓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中高档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 编制 主持人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 官爱令
0010228 B203703403 冶金机电 主要编制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
1 戴娟娟
00013481 B203703108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2 官爱令
0010228 B203703403 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其余章节 审核人员名单表 职责 姓名 职称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本人签名 审核 陈林青 工程师
00013478 B203703002 审定 马树海 高级工程师
0003091 B203701802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
三、环境质量状况
12
四、评价适用标准
15
五、项目工程分析
2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0
七、环境影响分析
31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37
九、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39
十、结论与建议
42 附件 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附件4 环评确认书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含噪声监测点位) 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 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套中高档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拓林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杜高升 联系人 杜高升 通讯地址 浙江省磐安县冷水镇岩潭村1号 联系电话
15258909888 传真 / 邮政编码
322300 建设地点 浙江省磐安县冷水镇岩潭村1号 立项审批 部门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项目代码 2015-330727-21-03-002075-000 建设性质 技改(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制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666.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1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浙江拓林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地址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冷水镇岩潭村1号,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销售.企业看好中高档家具的市场前景,于2016年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址改建 年产10万套中高档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6年9月31日通过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015-330727-21-03-002075-000.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其中的
十、家具制造业 ,项目类别为
27、家具制造 中的 其他 ,项目含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以下,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浙江拓林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5.1);
(17)《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18)《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9.12);
(2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
(2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
(2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订);
(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25)《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23);
(26)《磐安县环境功能区划》;
(2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28)《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文);
(29)浙江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