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2 |
一、6.2的内容,如果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超过1个,需另附表填写所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数据,格式同科室1(包括科室名称在内的5个指标).对于抽查到的两个重点专科,医院协助填写完成《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表》(附后,其中
二、 专科基本情况 的内容,每个重点专科填写一份),巡查专家对专科监测指标进行抽查核实.巡查信息情况表和重点专科监测指标体系表由医院加盖公章后交巡查专家组,巡查专家组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巡查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巡查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巡查组成员的工作安排、管理.
(二)负责与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组织巡查组每日召开碰头会,交流情况,做好配合与衔接,总结并布置次日工作.
二、巡查专家组成员职责
(一)服从组长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按照《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
(三) 按照巡查日程,按时报到和撤离,中途不得离开巡查工作现场.
三、巡查专家组要求
(一)认真学习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工作相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全面、准确地把握巡查工作内容和要求;
掌握基本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应在巡查工作开始前1天到达被巡查医院所在地.
(三)召开预备会议,落实巡查各项工作和材料准备.
(四)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巡查,实事求是,不走过场. 巡查纪律规定 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纪律规定,具体如下: 遵守巡查纪律,认真按照巡查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期间,不乱表态,不许诺言. 执行保密纪律要求,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泄露巡查情况. 进行暗访时应出示证件,说明执行巡查工作,要求对方予以配合. 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迎送活动,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餐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专家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工作期间不饮酒. 不得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活动.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巡查工作所需各种材料的印制应节俭,避免浪费和豪华. 巡查工作所需专家组的交通费、食宿费、专家劳务费等费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支出. 开展巡查工作前,将上述要求内容告知被巡查地区,并由专家组组长在预备会上宣读强调. 巡查结束后一天内,由被巡查医院纪委填写《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工作专家组执行巡查纪律情况报告》,然后封存寄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邮编:100027).此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巡查工作,被巡查医院应同时将《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工作专家组执行巡查纪律情况报告》封存寄送至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机关纪委. 在巡查工作过程中,有群众反映被巡查医院问题或在工作 中发现被巡查医院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纪检规定线索的,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分级分类反馈或移交,不得私自进行处理或发表意见. 巡查工作专家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