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2 |
199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10号《省政府关于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调整的批复》,调整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9 km2(包括东至通吕运河、环城北路,南至长江边,西至芦泾河,北至黄海北路).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补充材料》,于1997年6月获得原江苏省环保局审批(苏环计[97]34号),批复面积为14.95km2(即永兴片区). 2007年8月,港闸区委员会、港闸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港闸发(2007) 11号文《关于港闸经济开发区和天生港镇街道合署的实施意见》,为此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港闸经济开发区(暨永兴、天生港片区)用地规划研究》,面积为36.57km2(包括永兴片14.95km2,天生港片21.62km2).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编制《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得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2008]254号). 2006年国土资源部以《第五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2006年第12号)批准了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面积1106.5公顷(包括东区:东至国强路,南至外环北路,西至秦刘河,北至秦灶河;
西区:东至通吕运河、环城北路,南至长江边,西至芦泾河,北至黄海北路,在公布的四至范围内,有2个4扣除区块,面积共计25.38公顷). 为进一步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利于本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安全环保水平的提升,结合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原有规划范围(11.065km2)进行调整.总规划面积共约10.98 km2,分为西区和东区.西区规划范围:东至通吕运河、西至芦泾河、南至长江、北至深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18km2.东区规划范围:东至国强路、西至中竖河、南至江海大道、北至南横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80 km2.本次规划环评即针对调整后开发区范围(10.98km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有关规定, 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园区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实地勘察、现状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1环境保护目标 1.1.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1. 表1.1-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分区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质量标准 西区 永兴河 - 区内 / Ⅲ类 十里坊二河 / 永十界河 / 永兴中心河 / 永曙西界河 / 曙光中心河 / 东曙界河 / 曙光二河 / 芦泾河 W 紧邻 / 通吕运河 E 紧邻 / 长江 长江南通段 N 紧邻 / Ⅲ类 长江芦泾港水厂取水口 N 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440m 已停止取水 长江李港水厂取水口 W 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km 规划 长江狼山水厂取水口 NE 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3800m 2万t/d 长江狼山水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NE 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2800m / 东区 英雄竖河 E 东界河 / Ⅲ类 通吕运河 S 350m / 中竖河 W 西界河 / 东竖河 / 区内 / 南横河 N 北界河 / 王榨林港 N 30m / 目前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附近主要敏感目标---上游芦泾港水厂取水口应停止取水,水厂改为增压站,具体证明材料见附件. 1.1.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表1.1-2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分区 序号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以区域中心点为参照) 与规划边界最近距离(m) 规模 功能 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