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5、创新建设 从2008年开始,常平设立了每年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科技事业发展,2015年全镇研发投入达5.34亿元.2016年又设立了4000万元的高新企业扶持资金.目前,镇内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9家,省民营科技企业42家,上市企业1家(勤上光电),挂牌新三板企业2家,后备上市企业4家.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10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省名牌名标15个.建有全市首个村镇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常平科技园,在2013年获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优秀(A类)评级(全市唯一一个),2015年又荣获了 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区 ;
2014年引进了中科院理化所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华南分中心落户运营.目前全镇拥有常平科技园、常平科技园金美园区、常平国际创新港等已建、在建、拟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15个.镇内创新创业气氛浓厚,东莞首家创客联盟已落户.引入科创资金3.62亿元,建立盛景东莞创新母基金、弈投成长基金、北科深港投资基金等一批科创基金,推动 科创基金小镇 建设. 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最新修订)》(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2012年2月29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HJ610-2016);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
11、《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东府〔2009〕6号);
1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发展改革委令 第57号);
1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
1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
2007、GBZ2.2-2007);
16、《关于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10]2-083号);
17、《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印染、洗水企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版)》(东环办[2014]51号);
18、《关于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项目环评有关问题的复函》(东环函[2014]246号).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6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