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2 |
1.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构成 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供应商须知;
2.1.4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评标办法;
2.1.6合同格式;
2.1.7采购需求;
2.1.8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