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2
附件 湖南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申报审批指南 为落实《湖南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下称试点方案),规范农机新产品的申报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申报产品范围和条件 属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拖拉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品目的农业机械.

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

2、配置和参数符合《湖南省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相关要求.

3、技术上先进,填补国产农机制造空白,或具有重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和集成创新特征.

4、生产上急需,能够有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5、安全上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

6、风险上可控,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各种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7、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级农机鉴定部门或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的鉴定(包括推广鉴定、选型鉴定、专项鉴定),或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8、机具铭牌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标志标识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

9、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2个县市区现场演示,获得所在市州、县市区农机部门的认可与推荐.2016年在我省有销售补贴记录的产品,可不进行现场演示评价.

二、申报产品审批流程

(一)产品现场演示.申报产品范围内符合1-8项申报条件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新进补贴机具实行现场演示评价制度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6〕18号)的要求,自主联系我省两个县市区进行机具现场演示评价.

(二)企业自主申报.生产企业向省农机局申请,提交产品申报资料(申报书格式附后).

(三)省级研究审定.省农机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拟定《湖南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补贴目录》(下称补贴目录);

补贴目录在湖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公示五天;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对补贴目录联合审定.

三、企业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内容:申报企业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必须胶装).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每个产品的书面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10项内容:

1、申报书(封面加盖企业印章);

2、湖南省农机新产品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产品彩色照片(6寸,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加盖企业印章);

6、有关发明专利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7、演示县市区农机部门撰写的现场演示评价报告、演示评价表及演示市州农机部门的总体评价报告(原件);

8、推广鉴定或定型鉴定(选型鉴定、专项鉴定、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报告;

9、企业承诺;

10、机具铭牌照片. 2015年在我省有销售补贴记录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拖拉机或2016年在我省开展新进补贴机具现场演示并获市县农机部门认可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拖拉机,提供上述

1、9项材料申报即可.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有效;

2、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鉴定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演示评价报告、演示评价表、演示总体评价报告等文件中企业名称及产品名称、型号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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