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2

(三)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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