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2 |
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寿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即寿阳县政务大厅环保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54- 4635935(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寿阳县政务大厅(0454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报告技术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林科超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刚石切割锯片建设项目 寿阳县朝阳镇大东垴村(寿阳县鸿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山西林科超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年产60万片金刚石切割锯片.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厂房包括开刃区(设开刃机)、喷漆区(设往复自动喷涂机设备)、安电房、检验房(设光纤激光打标机)、丝印包装区(设包装机)、烧制工段(设有5台烧制炉);
辅助工程包括库房和办公室.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采暖(采用电采暖);
环保工程包括生活污水简易沉淀池、集气罩+除尘器、2根15米排气筒、"过滤棉+光催化氧化+WT-3型活性炭吸附"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封闭式垃箱、厂区绿化硬化防渗等.本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材料覆盖清理、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行密闭.采取隔声、减振、降噪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时沉淀池一座处理废水.废弃土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混料、开刃、打磨置于密闭厂房,配备集气罩和除尘器,粉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烧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4)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5)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垫板分类收集后,外卖于物资回收部门;
废边角料、除尘器粉尘分类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棉纱、漆渣等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公司处置.(6)生态:加强厂区绿化、硬化、防渗.(7)总量: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寿环函[2019]52号文核定粉尘0.3吨/年.(8)相关部门意见: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128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