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2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每天8:30―11:

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孙波 联系

电话:0411-88156193 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11 A包、B包、C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

(三)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8年6月19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 信用大连 网站(credit.dl.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项目要求:

(一)供货安装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液相色谱串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供货期:如为进口产品,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之日起90天内.).

(二)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所投产品在供货时应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调换,调换后仍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 供货时,中标人须提前告知招标人到货内容及数量,待所有设备全部到位后由中标人交付招标人存放,招标人不接受由非中标人(如物流公司等)交付的货物,由此造成的供货时间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包: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一台、液相色谱串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一台;

B包:毛细管电泳仪一台、微生物限度检测用过滤系统一台、超低温冰箱一台;

C包:离子色谱一台、电感耦合发射光谱一台、氨基酸分析仪一台、液相色谱一台、荧光分光光度计一台、紫外分光光度计一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供货安装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液相色谱串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供货期:如为进口产品,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之日起90天内.). (4)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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