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2 |
目前,我镇正积极谋划扩建公办学校,同时对于确实无法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将给予发放定额学位补贴.现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和申请学位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原则 1.对于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即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一至二年级,原则上每年受理入学申请一次,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的7月31日,在当年的新学年安排入学.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入户时间进行排序安排,对于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给予发放定额学位补贴. 2.对于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插班生,原则上不受理入学申请.学生需自行申请镇内民办学校就读,可到镇宣教文体局申请定额学位补贴,每年受理申请一次,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二、所需资料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
3、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家长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保清单(三选一).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具体受理时间与地点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镇宣教文体局均会提前在"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清溪镇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发布.咨询
电话:87738904.
三、审核程序 镇宣教文体局受理资料并初审--公安分局核实户籍信息--镇宣教文体局复审并按照入户时间安排入学或获得学位补贴--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本公告由清溪镇宣教文体局负责解释. 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