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2 |
电话:13837378120 2.2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
电话:13837383422 3.2 供应商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9.4 谈判控制价:叁拾万伍仟元整 11.1 谈判文件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30日(日历天)内有效. 12.1 谈判保证金数额:陆仟圆整(人民币) 账户名:辉县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辉县市城北街支行 账号:1003
3108 1080
0100 0110
001 缴纳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方式: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14.1 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肆份,电子文档壹份(确保能正常打开) 15.1 谈判时间:2018年9 月2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辉县市财政局西院北四楼 本项目工程监理费用由成交人支付,请供应商按成交合同金额1.2%予以考虑. 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一、总则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 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指符合项目报名条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性文件的单位. 2.4.成交人――接到并接受中标(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对成交人的要求 4.1本工程采取总承包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不得借证、转包、分包;
凡中标后,发现借证、转包、分包的,从重处罚. 4.2凡增加或变更不在项目要求范围内的工程量,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经采购人同意,方能生效;
否则,所有增加或变更项目不予结算. 4.3成交人在响应性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同时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负责除本工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4.4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承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性文件与递交响应性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采购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支付.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6.1谈判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2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