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2

9 3.1 组织机构

9 3.2 职责

10 3.2.1 应急指挥部

10 3.2.2 指挥部办公室

11 3.2.3 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

11 3.3 成员单位职责

15 3.3.1 市政府

15 3.3.2 市直相关部门

15 3.3.3 有关企事业单位

18 3.4 应急组织机构成员表

18

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

20 4.1 风险分类

20 4.2 监测

20 4.2.1 完善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20 4.2.2 日常监测

21 4.2.3 应急监测

22 4.3 监测预警

23 4.3.1 风险监测

23 4.3.2 风险预警

24 4.4 预警响应

25 4.4.1 预警措施

25 4.4.2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26

第五章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26 5.1 响应启动条件

26 5.2 响应程序

27 5.3 应急响应分级

27 5.4 指挥与协调

28 5.5 应急响应措施

28 5.5.1 Ⅳ级(蓝色)预警提示

29 5.5.2 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30 5.5.3 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33 5.5.4 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35 5.6 信息发布

36 5.7 应急终止

36 5.7.1 应急终止的条件

36 5.7.2 应急终止的程序

37 5.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37 5.8 善后处理

37 5.9 处置评估

38

第六章 应急保障

38 6.1 人力资源保障

38 6.2 监测及预警能力保障

38 6.3 资金保障

39 6.4 宣传保障

40 6.5 物资保障

40 6.6 交通运输保障

40 6.7 医疗卫生保障

40

第七章 组织实施

41 7.1 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41 7.2 宣传培训

41 7.2.1 宣传

41 7.2.2 培训

41 7.3 日常会商

42 7.4 应急演练

42 7.5 地方沟通协作

43

第八章 监督检查

43 8.1 日常监督检查

43 8.2 公众监督

44 8.3 应急监督检查

44

第九章 附则45 9.1 名词术语

45 9.2 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47 9.2.1 预案实施时间

47 9.2.2 预案解释部门

47 9.3 预案内容的更新

47 9.4 奖励与责任追究

48 9.4.1 表彰奖励

48 9.4.2 责任追究

48

第十章 附图附件

50 10.1 仁怀市行政区划图(附图1)

50 10.2 仁怀市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分布图(附图2)

51 10.3 仁怀市大气污染源(附件1)

52 10.3.1 仁怀市内大气重点排污企业(附表1-1)

52 10.3.2 仁怀市内来料加工站点(附表1-2)

54 10.3.3 仁怀市加油站名单(附表1-3)

54 10.4 重污染天气事件分级标准(附件2)

55 10.9.1 Ⅳ级(蓝色)预警应急措施

62 10.9.2 Ⅲ级(黄色)预警应急措施

63 10.9.3 Ⅱ级(橙色)预警应急措施

66 10.9.4 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68

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仁怀市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 五规划》(2012年12月5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2014年4月30日)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3年4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7号) 《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0月16日) 《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15〕37号,2015年9月)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发〔2014〕13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仁怀市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仁怀市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由仁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导,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仁怀市人民政府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密切关注仁怀市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点的数据及气象情况,及时掌握、预警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1.4.2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平战结合,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1.4.3 加强预警,及时响应 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气象、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响应. 1.4.4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根据大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建立健全以市政府为主线,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加强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1.4.5 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加强应急投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等基础工作,处理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防范的关系,做到平战结合、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的有效结合.利用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护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空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发布,提供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1.4.6 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污染治理规划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实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和措施,依法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隐患. 1.5 预案体系 《仁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子预案之一,负责落实仁怀市辖区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停产、限产削减污染物排放措施.同时在发生突发重污染天气事件时,根据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与市属其他职能部门、遵义市及周边市(县)配合应对贵州省重污染天气事件. 1.6 区域内外预案关系 当由于仁怀市区域外大气污染造成仁怀市发生重污染天气事件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分析确定污染来源和原因,同时联系相关区域政府,并上报贵州省环保厅,提出有效地应对措施和建议,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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