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实施).

三、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是炉壳的生产,该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鼓励类 、 限制类 及 淘汰类 之列,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王村53号,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潍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规划要求.

(三)与环保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白浪河中游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7-B4-02),约13.5km.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具体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对照分析 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良好,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少,将能较好的维持环境质量现状,满足改善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析 目前项目所在地区未出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上述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等内容,本项目建设选址与规划相符,建设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与产业政策相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能够维持环境现状,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无明显影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2]386号)对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定如下:一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兴利水位线57.8米以内的区域(含水库大坝);

二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无坝处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内的区域,有坝处一级保护区外250米范围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上游、马宋水库下游的白浪河水库汇水区域(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王村53号,距离白浪河水库保护区约23km,不在白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

(五)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王村53号.根据潍城区总体规划,该项目所在地块为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符合潍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

四、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远科机电有限公司年加工60台炉壳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后王村53号,地理位置详见图1.

(四)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租赁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等离子切割机1台、钻床2台、车床2台、磨光机(小)2个、切割机(小)2台、氩弧焊1台、二保焊机3台、叉车1台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炉壳,可形成年产60台炉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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