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2 |
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 本行2016年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本行董事长施云飞、行长朱桂水、财务部门负责人肖冬菊声明,保证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章 释义及重要提示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批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本行是指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央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是指人民币元
二、本行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第三章 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莆田农商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施云飞
(三)成立时间:2010年9月28日;
(四)经济性质:股份制;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0561692123U
(六)注册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46号
(七)联系方式:0594-2096336 客服和投诉
电话:96336 传真:0594-2639922 邮编:351100
(八)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8层 联系人:米家坤
电话:0592-2683817
第四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度 2015年度 本年度比上年增减 2016年度 经营业绩 营业收入 127444.65 146805.97 2598.37 149404.34 营业利润 24549.06 45771.21 5651.71 51422.92 利润总额 25022.37 45844.89 6325.46 52170.35 净利润 11836.70 28851.32 10653.71 39505.03 财务比率 每股收益(元) 0.11 0.24 0.05 0.29 资产利润率 0.73% 1.55% 0.24% 1.79% 资本利润率 7.71% 14.39% 3.06% 17.45% 规模指标 总资产 1743997.16
1972185 461533.21 2433718.21 贷款和垫款总额 918753.08 1107195.45 101072.59 1208268.04 正常贷款 891575.72 1083180.83 101258.65 1184439.48 不良贷款 27177.36 24014.62 -186.06 23828.56 贷款减值准备 46005.14 55616.29 -5001.18 50615.11 总负债 1554172.15 1761048.47 431109.27 2192157.74 客户存款总额
1470989 1706933.96 326031.27 2032965.23 单位存款 417235.46 510511.61
105914 616425.61 个人存款 1053619.13 1196379.8 220141.74 1416521.54 所有者权益 189825.01 211136.53 30423.93 241560.46 注:以上数据均为本行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管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