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2 |
督导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日 督导人员 第一组:陈亮泉、占涛金、史思涵、席宏伟 第二组:鄢建华、黄B、刘华辉、刘嘉琪、李佩 被督导部门及企业 第一组:余江生态环境局、高新生态环境局、管理科、总量科、固废中心 余江污水处理厂、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龙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组:贵溪生态环境局、月湖生态环境局、污防科、监察支队 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贵溪市东升铜业有限公司、贵溪华晋铜业有限公司 督导安排
(一)市局督导组与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谈话,初步了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二)市局督导组与被督导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相关成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进一步摸清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现状.
(三)市局督导组深入基层,针对随机抽查的企业进行个别谈话与问卷调查,多方位梳理了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情况. 督导要求
(一)督导组对于督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汇总,形成问题线索报告,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核查后,按照程序移交市扫黑办.
(二)被督导部门及企业应如实反馈扫黑除恶情况及涉黑涉恶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扫黑除恶斗争行动安排. 中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4月16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