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2 |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其它要求: ①开标时,投标人施工单位需提供拟派 八大员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③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表(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8 年8月10 日至2018 年9月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f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报名资料费800元,现场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日14:30时整,地点为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138704542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
电话:
13755946652 监管机构: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8704542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名人国际A座2单元17楼 室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
电话:13755946652 1.1.4 项目名称 南丰县文化产业大厦装饰装修设计施工(EPC)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南丰县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融资资金、项目资金、部分土地收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内容为:
(一) 主楼及附属楼房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二) 主楼及附属楼房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其中外立面使用最新型的幕墙材料,并进行重新设计.
(三) 主楼及附属楼房暖通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以内的其他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
(四) 大厦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等.
(五) 在原有的消防工程基础上,重新优化符合新消防验收标准的消防设计施工.
(六) 采用国家住建部推广的全过程建筑BIM技术. 1.3.2 计划工期 12个月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方案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