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3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卫中字〔2019〕8号 关于开展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有关医院: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药技术骨干培养,传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有关医院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的推荐、审核工作,并根据《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的名额数进行遴选推荐.

二、2019年4月26日前,请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有关医院将《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表1)、《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师承人员申报表》(表2)和《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基本情况表》(表3)各1份,报送我委中医药科,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欧阳招娣、朱志红,联系

电话:0796―8239467. 附件:1.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实施方案 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名额分配表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江西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十三五规划》、《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发〔2017〕26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以师承方式储备存续我市中医人力资源,培养一批医德医风良好、业务技术精湛的中青年中医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跟师学习,师承人员能较好地继承整理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独特临床经验,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基础扎实、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传承接班人.

二、指导老师、师承人员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历届省国医名师、江西省名中医、江西省基层名中医、吉安市名中医. 2.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3.身体健康,能够在受聘(返聘)单位坚持临床(实践)工作,能够保证继承工作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二)师承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0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并勇于创新;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药工作累计满5年.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医工作满10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遴选对象;

3.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指导老师、再遴选师承人员的程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经符合条件的名中医本人申请,如实填写《吉安市第二批名中医带徒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表1),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报市卫健委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指导老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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