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3 |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均与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一致(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本项目填写为:LZCGZ[2018]024号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保证金及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1.开标、评审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
电话:028-24054808. 2.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
电话:028-24054808.
8 招标文件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
电话:028-23326635. 2.采购人联系人:代老师.联系
电话:028-23325390.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介绍信在2个工作日内到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
电话:028-24054812.
10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和质疑,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对招标文件范本内容的询问或者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政府采购股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
电话:028-23326635. 2.对招标文件资质和资格性设置、项目技术和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询问或者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
电话:028-23325390. 3.对开标、评审过程的询问或者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拍卖和交易组织股负责答复.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
电话:028-24054808. 4.对采购过程的询问或者质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代老师(028-23325390)、李老师(028-23326635)、邓老师(028-2405480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
电话:18190292719.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松林街2号. 邮编:641500.
1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次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至县财政局备案.
13 其他 1.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盖章等:详见本章18-19条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规定.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声明函 是复印件的,其可以不加盖单位鲜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本招标文件中的电子邮箱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供应商,请相关供应商及时自行查收电子邮件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信息. 4.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的,必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乐至县教育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2.3 投标人 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4 法定代表人 系指在本次采购活动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系指在本次采购活动代表其他组织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上记载的负责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