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3

(九)推动企业服务能力提升.一是搭建专业服务资源池,建立企业服务机构资源池,遴选一批优质智库资源、咨询服务机构、系统集成商、装备供应商、软件服务商等,为企业提供战略咨询、系统设计、项目实施以及后续支持等系统服务.二是实施技术改造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聚焦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人的综合能力,开展短期针对性的培训,力争三年内完成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负责人轮训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支持政策.扩大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充分发挥市级技术改造资金撬动的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技术改造,重点用于: 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补贴.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购买设备予以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2.推动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对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100万元. 3.帮助我市企业开展技术诊断服务.对企业在资源池选择服务机构 把脉问诊 ,并实施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设备超过500万元的,对企业新购置的设备予以最高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资源池内的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实施新购置设备超100万元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每推动1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形成有效投资.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且纳入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形成有效投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总投资在500万元-5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技术改造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支持开展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等方面行业调研、宣传、培训和对接会. 市级技术改造资金须符合市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细则和当年的申报指南.

(二)优化投资环境.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查或审批意见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对企业 零新增用地 技术改造项目,最大程度简化环保、建设、节能审批手续.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17〕85号),切实减轻企业在税收、土地、社会保险、用电用气等方面的负担.

(三)加强用地保障.每年初开展工业企业新增用地增资扩产的需求调研,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投资强度高、投资额度大的工业技改项目优先满足用地需求.鼓励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使用土地,全面实行弹性出让政策.鼓励企业利用已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增建生产性设施、拆除重建、加层等方式进行改扩建,新增生产性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对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的技改项目实行优先审批、并联审批,及时供地.

(四)强化金融服务.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征集全市有融资需求的技术改造项目,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进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鼓励珠海基金、珠海市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绿色生态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发挥 四位一体 技术改造贷款平台的作用,为有技术改造贷款意向而又暂时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信贷风险补偿金,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用于推进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技改贷项目,可享受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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