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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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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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工业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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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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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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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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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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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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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绿地及水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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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景观风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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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旧城更新与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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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7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50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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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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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54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56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57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57 第十六章 附则
59 附表
60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加强磐石市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5年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统筹兼顾城乡建设,协调区域均衡发展;
优化城区布局结构,加强新型智慧技术创新;
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构建人地和谐空间;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做到 多规合一 ,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 规划原则 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
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
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规划修改重点 贯彻落实吉林省、吉林市转型创新发展战略部署,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国家 海绵城市 、 智慧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要求;
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转型发展契机,做好 存量 规划,优化城市用地布局.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11月)等相关法律、法规.
2、技术规范、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等相关规范、规定.
3、相关规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年)》、《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吉林省、吉林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设计要求和相关基础资料. 规划期限 修改年:2015年;
近期:2015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规划层次 本规划在空间地域上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规划层次.
1、市域总面积为3867.3平方公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包括中心城区、红旗岭镇、烟筒山镇、明城镇、石嘴镇、呼兰镇、吉昌镇、黑石镇、松山镇、富太镇、驿马镇、取柴河镇、牛心镇、朝阳山镇、宝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