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3 |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本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和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对应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
投标明细报价表;
投标人企业性质及产品类别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营业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本项目采购人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对投标人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在授权书中表明:上级公司对该分公司在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切招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若投标人为分公司还须提交授权书原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 近十二个月 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 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附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1)-(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 (3)资格证明文件 第⑤、⑥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