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3 |
(一)项以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以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 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1、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以非联合体身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对小型或微型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和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给与扶持.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后报价总价的10%进行扣计.
(三)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一)重大失信行为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项目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止.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并作为中标确认函附件资料予以存档.
4、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人.
(二)其他失信行为(实质性要求) 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