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3 |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
六、整治安排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 相关部门已会同乡镇对全县低小散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请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 一企一档 .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对辖区内 低小散 企业(作坊)深入开展调查,建立 一企一档 ,做到底数清、不遗漏. 2.进行梳理分类.对 四无 企业(作坊)问题及高能耗、高污染、安全隐患大等 低小散 具体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登记. 3.及时汇总上报.各乡镇、区块对本区域 低小散 企业(作坊)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汇总表上报到县 低小散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由县经商局统一分类反馈到各相关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 1.确定整治重点.围绕小城镇综合整治建成区、 四无 企业(作坊)、高能耗、高污染和安全隐患大的企业(作坊)等重点,扎实抓好整治工作. 2.制定整治计划.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具体整治提升工作计划,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于8月31日前报县经商局备案. 3.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步伐,推动企业入园集聚.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和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七大专项行动,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能耗、安全隐患大的企业(作坊),为大项目、好项目落地腾出用地空间、腾出用能指标、腾出排污指标.开展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管理,引导企业技改投入、技术创新、机器换人、两化融合,通过 个转企 小升规 等途径,实现提升一批. 4.加强需租用房屋的项目落地管理.根据《磐安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需租用闲置场所和房屋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园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牵头负责考察,经考察同意,项目方可落地.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前 1.做好自查总结.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要围绕整治计划,对照整治目标任务,及时开展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准备好各项验收档案材料. 2.开展预验收.县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预检查验收,通过听汇报、看台帐、实地查、现场评等环节,查漏补缺,做好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3.迎接市考核验收.做好2017年度11个乡镇的市考核验收,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国税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推进.乡镇政府(乡镇区块)要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建工作小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整治工作.要根据实际统筹编制整治行动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排出作战图、时间表、任务书,配强力量、落实责任、出台举措、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