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3 |
建立严格规范的优质供应商遴选、质量控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在目标销售地区有配套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技服务队伍,制定完善的技术服务规程.优先支持符合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办市〔2016〕1号)试点方向的项目.
2、农产品(农资)展销推介.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报.要求:原则上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江苏馆)两个农业专业展馆场地进行展销推介活动;
参展农产品具备地域特色和优势,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扩大生产条件;
参展企业(单位)和产品市场形象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展销推介达到以下规模:在南京办展的展销面积不低于3000O,在上海办展的展销面积不低于1000O.
(四)农业 走出去 发展引导.由农产品出口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企业申报.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江苏,境外农业投资经商务部门登记备案,取得境外合法手续;
截止2015年底实际投资累计达200万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建设或运营情况良好.优先支持到 一带一路 沿线和葡语系国家投资农业.优先支持对其国内投资企业进行产业配套、扩大我省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和提高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
(五)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原则上由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或管理单位申报,其中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由所在市、县(市)农业部门整体一次申报、分两年实施.要求:产业集聚发展载体是经国家及省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放型农业园区(基地)以及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优先支持2015年新认定、未享受过省补资金的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以前年度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金分配和补助办法
(一)资金分配办法.考虑新增设施农业面积、大中型规模养殖量、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等因素,结合2015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农业现代化考核情况和扶贫倾斜需要,综合测算并切块下达各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规模(详见附件2).
(二)项目补助办法.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类实行差异化补助方式和标准.
1、 菜篮子 产品设施化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省级改造项目,鼓励实行先建后补.省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3,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补助比例可适当提高.其中: 菜篮子 产品设施化生产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2、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农业 走出去 发展引导和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项目,鼓励实行以奖代补.其中:农产品网上规模营销奖励项目的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项目(不含农产品网上规模营销奖励项目),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农业 走出去 发展引导项目,对投资超过200万美元的企业进行奖补,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单个主体补助50-150万元;
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补助50-200万元,具体按照《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最高奖补标准》(见附表1)执行,其中: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按县分1-2年整体安排,单个示范点补助标准不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