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3

(五)阅卷结束后各校应将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数据库光盘(数据格式见附件2)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同类别的两个学校志愿,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文化课测试和专业课加试.考生在报名时领取志愿表,在考试结束前交志愿表(见附件3).同类别招生学校应互认专业课加试成绩.

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6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和各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4.

七、划线及建档

(一)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控制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业课控制线的划定,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划定,其他专业均由各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规模提出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

(二)根据五年制高职计划完成情况,各校可招收参加当年中考(学业考试)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凭中考成绩条、准考证到各招生学校报名.五年制高职的文化课控制线按当年中考非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控制线的60%折算,由学校进行专业加试后提出录取意见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各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组织普通中专的二次招生.普通中专二次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变.

(四)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建立.档案内容应包括考生报名表、学籍和学历证明等.

八、照顾政策

(一)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的文化课照顾加分政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20分;

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加40分,获二等奖加20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3.台湾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6.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加10分;

7.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

(二)艺术类有幼功的专业可以招收小学起点的六年制中专生.考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近两学期的语文、数学成绩报名参加专业课加试,成绩优秀者由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九、录取

(一)艺术、体育类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线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为高职和中专两个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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