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3

不合格的,服务购买方及时向服务提供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 1.2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后 15天内,服务购买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服务购买方向服务提供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

不合格的,服务购买方及时向服务提供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

(六)费用及付款方式 合同付款分3期支付: 1.合同签订1个月内,服务购买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2.年报期(2018年6月30日)结束后的一个内,服务购买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2018年12月,经服务购买方验收符合工作标准后,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服务购买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合同相关费用的余款.(注:项目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

二、服务提供方资格条件 1.服务提供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服务提供方具有组织大型活动、项目宣传与策划、人力资源管理等商务服务经验;

3.服务提供方合法诚信经营,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不同的服务提供方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报价竞争的提供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5.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的构成 1.服务报价说明(含实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的具体措施);

2.服务项目费用报价表(需详细列明每项服务项目的费用构成);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 7.《资格文件声明函》 8.自他资料和需补充说明的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编写 1.服务提供方须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服务提供方应按前文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报送和提供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服务提供方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实际情况提供所需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服务购买方和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若服务提供方没有提供报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报价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服务提供方自行承担. 4.服务提供方须对报价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除在报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6.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定的方式,服务提供方的报价必须是唯一固定的,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7.服务提供方应根据报价文件中服务购买方需求的要求,对照服务报价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逐项报价.服务提供方所报的报价在询价服务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服务提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8.本项目要求报价应包括服务提供方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服务提供方认为必需产生但询价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服务提供方在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服务提供方免费提供,服务购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服务提供方在项目报价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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