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9-10 |
01 - 01发布 2019-
0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桑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7)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龙、胡祚忠、陈祥平、任永利、陈涛、吴萍、鲁成、胡光荣、叶晶晶、范小敏、宋江超、吴钢、周颖、刘文全. 本标准于2019年01月01日首次发布. 目次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场地设施要求.2 5.技术要求.4 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鲜茧收购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桑蚕鲜茧的收购、干燥、贮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268-2008 桑蚕鲜茧 GB/T19113-2003 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 NY/T1251-2006 蚕茧干燥设备 GB/T9111-2015 桑蚕干茧试验方法 GB/T9176-2016 桑蚕干茧 GB/T31592-2015 消防安全工程总则 GB/T31593.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术语和定义 桑蚕茧 Mulberry silkworm cocoon 本标准桑蚕茧是指桑蚕(又称家蚕,Bombyx mori,L.)采食桑叶后所结的茧. 鲜茧 Fresh cocoon 指未经烘干杀蛹处理的蚕茧. 适干茧 Properly dried cocoon 蚕茧茧层内蛹体已基本烘干又留有允许范围内水分的干茧. 蚕茧干燥率 Dry rate of the cocoon 烘得干茧质量对鲜茧质量的百分比. 蚕茧适干率 Equilibrium rate of the dried cocoon 适干茧粒数与抽样调查干茧粒数的百分比. 蚕茧回潮率 Moisture regain of the dried cocoon 干茧中的茧层和蛹体所含水分质量与其无水干量的百分比. 茧站 Cocoon station 从事鲜茧收购、干燥和贮存的组织机构及相应的场所. 场地设施要求 4.1场地要求 单个茧站收烘服务覆盖的蚕桑基地面积应不少于66.67hm2 (1000亩),以保障有稳定的鲜茧茧源. 4.2建筑设施要求 茧站须有与其鲜茧收购量和茧处理量相配套的收购、检验和贮存场地,每50千克鲜茧(每季)对应的门市、储茧室和茧处理室面积应分别达到0.2 m
2、0.2 m2和0.4 m2以上.单个茧站面积应≥500 m2. 4.3 设备要求 鲜茧收购、检验和烘茧所需的设备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运转状况良好,与收购能力相适应;
所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规范性文件记录;
各种收购和检验计量器具应具有法定的合格印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3.1评茧设备 茧站必须按照《GB/T15268 桑蚕鲜茧》、《GB/T19113-2003 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和《GB/T9111-2015桑蚕干茧试验方法》等标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评茧检验仪器设备. 4.3.2 干燥设备 蚕茧干燥设备可以使用静置式、推进式、翻板式、循环式干燥设备或按照《NY/T1251-2006 蚕茧干燥设备》标准的要求配备;
蚕茧干燥设备配套使用的锅炉,须达到《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4.3.3 配套设备 茧篮 茧站须配备相应数量、通风性能良好、方便运输和堆码的贮存专用茧篮. 计量仪器 茧站须配备鲜茧质量检验评茧仪、茧层含水率测定仪、台秤、电子秤、曲柄温度计等仪器设备. 4.3.4 消防设备 收烘茧场所应符合《GB/T31592-2015 消防安全工程总则》、《GB/T31593.3-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的要求执行,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5 技术要求 5.1技术人员与管理制度 茧站须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蚕茧产品特性、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使用的技术人员R2人,建有完善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2 鲜茧收购 按照《GB/T15268 桑蚕鲜茧》、《GB/T19113-2003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GB/T9111-2015桑蚕干茧试验方法》等标准进行评茧、分级与计价,实行仪评检验. 5.3 鲜茧储存 5.3.1 鲜茧应根据不同质量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分装茧篮呈"品"字叠放,做好通风排湿工作. 5.3.2 鲜茧储存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措施条件,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5.4 鲜茧干燥 参照《NY/T1251-2006 蚕茧干燥设备》对热源的要求,根据不同蚕茧干燥设备的工艺要求,可采用直干法或者再干法对鲜茧进行烘干.蚕茧烘干出灶48小时后,蚕茧适干率达到R85%,回潮率Q13%.随机选取干茧,剖出蛹体,用手捻捏检查,按照表1测定蚕茧是否烘至适干. 表1 蚕茧烘干出灶48小时后的适干标准 干燥程度 蛹体检验特征 适干 留油、微力按捏成小片酥粒、捻之成线条、手指染油 偏嫩 重油、按捏成薄片或裂成软块、带腻性 过嫩 蛹体酥、未断浆、按捏成饼状或破皮有厚浆 偏老 捏成粉状、手指不染油、捻不成线条 过老 硬、断油、不易捏碎、重力捏成硬块或硬粒 5.5 干茧质量 按照《GB/T9176-2016 桑蚕干茧》标准进行评级. 5.6 干茧贮存 经烘干的蚕茧冷却后,即包装入库贮存.干茧贮存应根据不同庄口、茧年度、茧期、蚕品种、等级分别置放,不得混合贮存;
贮存场所应具有通风、防火、防潮、防霉变、防虫鼠害等设施条件,避免日晒,库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70%范围内.